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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想省事 一扔失手千古恨 |行业动态-【中国搬家网】

发表时间:2014-03-16 12:28

    市民孙先生搬家时图省事,从四楼上扔出一包被褥,不巧正砸在路人李女士的身上,致其受伤。14日,孙先生向伤者支付了1.2万元的赔偿金。

  2007年7月的一天,当时租住在潍城区的孙先生因工作原因,要搬离潍坊。在把家具等变卖了之后,他想把一些被褥送给在潍坊打工的朋友,但忙碌了一天的他感觉十分劳累,就想把被褥打包从楼上直接扔下去。他扛着20多斤重的包裹来到四楼的楼梯间,探头向窗外看了看,并没有看到什么行人,于是将包裹掷了出去。正在这时,家住附近的李女士骑着自行车从角落里拐了出来,还没等孙先生喊出声提醒,包裹已经把李女士砸倒在地。孙先生连忙跑下楼,将受伤的李女士送到了医院。

  40多岁的李女士身上多处受伤,在医院治疗期间,还引发了其他一些病症,前前后后花去1.8万多元医疗费。孙先生从医院得知,李女士的身体条件不好,才会花掉如此多的费用,于是当李女士向他索要赔偿时,他只愿意支付正常治疗费用和一些“致歉费”共5000元。几次商谈未果,2008年2月份,他被告上了法院。法院认为,孙先生未尽到注意义务,扔包裹对他人造成伤害,应该赔偿李女士损失,因此判决支付李女士1.2万元。

  8月14日,孙先生将赔偿金交给李女士时,李女士仍然不服法院的判决,她认为自己无故被砸伤,医疗费该全部由对方出。法院有关人员介绍,经鉴定,李女士的身体条件不好,被砸倒受伤后,治疗费远远高于正常受伤时的情况,如果无意伤害她的孙先生全部承担赔偿责任,这有悖于公平原则。

  来源: 齐鲁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