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公布了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(试行)》,11月起实行,关于购物卡实名制的多项规定,其实早在去年5月就已出台。黄金周假期里,不少市民刷卡购物,武汉一些商家的购物卡实名制仍是名不副实。
重申规定:
不记名卡单张千元封顶
商 务部重申:商家发行的记名卡,单张面值最高5000元,不记名卡的单张面值1000元封顶。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卡时,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(含)以上不记名 卡时,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并登记姓名或单位、有效身份证件号、联系方式。发卡企业不执行购物卡实名制,且逾期未整改的,将被罚款1-3万元。
记者调查:
超限额售卖的不少
汉口古田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说,不记名购物卡的最大面值是2000元。汉口解放大道一家商场售卡部人员说,购物卡面值从100元到1万元都有,是不记名卡,无论购卡金额多少,既能刷卡也能用现金买,也不需出示身份证。
在汉口建设大道附近一家超市里,负责购物卡销售的工作人员说,卖的不记名卡的面值都在100元以上,上不封顶,要单张面值几万元的,也行。买卡是否需要登记身份信息?该工作人员说,他会登记所售购物卡卡号、面值等资料,其他信息不需要登记。
商家无奈:
规定都有空子可钻
本地一些商家无奈地说,这些规定其实对购卡人而言都有空子可钻。
汉 阳大道一家超市的人士举例说,规定是个人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不记名预付卡,要进行实名登记。但购卡人可以“化整为零”,分5次买,每次买2000元,开多 张小金额的票,就不必登记了。还有超市人士说,卖场虽要求购卡万元以上的客户实名登记,但对方如果不愿出示身份证明,商家也不能强迫。